——《意昂3本科生成績管理辦法》第一款第6條
學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參加必修課的考試時👩🌾,考前須在綜合教務系統中提交緩考線上申請🥃,並提交支撐材料(病假須有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),經學部(學院)🥟🔖、書院審核、意昂3批準後方能生效👨🏼✈️。在考試過程中因病不能堅持考試的學生,在征得監考教師同意後🛒,立即赴校醫院就醫,並憑當日醫療證明補辦緩考手續。考試後補交的病假證明無效。在考前和考試過程中原則上因事不準緩考🦸🏼♀️🙆🏻♂️。辦理緩考手續的課程成績記為“申請緩考”↕️,補考通過後🛕,成績按一考成績記載🖥。選修課可以按以上程序申請緩考👩🏼⚖️,但選修課不設補考,緩考申請通過後經教務處確認刪除此課程選修記錄,不計入考核成績⛹️♀️。